请登陆后台添加(banner)标题

请登陆后台添加(banner)标题

请登陆后台添加(banner)标题

高明出台政策措施培育大型企业,最高一次性奖励200万元!
* 来源 : 万方企划部 * 作者 : 菲菲 * 发表时间 : 2020-06-10 * 浏览 : 924
 近日,高明区印发《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》(下称“《措施》”),提出将实施一批奖励措施,重点培育区内成长性工业企业。其中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
 为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,重点培育全区1家年主营收入超200亿元、2家年主营收入超100亿元、20家年主营收入10亿元~50亿元、30家年主营收入倍增的成长性工业企业,高明区特印发该《措施》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。
《措施》分为五章共十九条,政策支持范围涵盖支持“首超企业”、支持聚焦先进装备制造、鼓励企业倍增、支持企业创新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、支持企业管理和提升等方面。
 其中,在支持“首超企业”方面,根据市关于大型骨干企业培育的工作内容和高明区的具体情况,明确了全区发展梯队扶持措施,即鼓励企业做大做强,政策有效期内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、20亿元、30亿元、40亿元、50亿元、100亿元、200亿元的工业企业予以支持

佛山市海天(高明)调味食品有限公司
《措施》还聚焦重点产业集群发展进行奖补,范围包含推动重大装备产业项目落地及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奖补,与省、市政策相衔接,扩大惠企适用面,加大了区级扶持力度。其中,高明区内自2019年7月1日之后投入超200万元的新引进、新建、扩建的装备制造业产业化项目,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5%进行事后奖补,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;对区内企业购买使用省内、国内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进行扶持,购买成套设备售价在100万元以上,单台设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,关键部件售价在20万元以上,按照售价的5%进行扶持,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5万元。
 根据《措施》,将实施企业倍增财政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实现“零地倍增”。其中,对1-5亿元梯队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实现倍增的予以扶持;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通过实施“工改工”提高土地利用率,在符合规划、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实施“工改工”投产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倍增的给予扶持,支持项目尽快落地见效,加快城市更新和产业迭代。

高明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/ 万方智慧城
支持企业创新方面,年主营业务收入2千万元至1亿元的工业企业,其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10%的,在政策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的扶持,其中,50%的扶持资金用于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、创新人才等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补助。
 此外,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工业企业,在细分行业产品的研发、生产和经营,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市场领袖地位,产品符合“专精特新”的要求,通过佛山市认定并纳入佛山市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名单。在政策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扶持,其中,50%的扶持资金用于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、创新人才等有突出贡献人员的个人补助。
此外,对于获得“首超企业”、企业倍增、企业创新和企业用地成本支持的工业企业,还将在开拓市场、管理和提升上获得相应的奖励补贴,如补贴参展费用等。

扶持政策(部分)

“首超企业”扶持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、20亿元、30亿元、40亿元、50亿元、100亿元、200亿元的工业企业(以下简称“首超企业”),对应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、4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、200万元的扶持资金。
企业倍增扶持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5亿元的工业企业,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度实现倍增的,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的扶持。
企业创新扶持年主营业务收入2千万元至1亿元的工业企业,其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10%的,在政策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的扶持。